一、绿化种植
所用材料,除符合图纸的要求外,尚须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绿化土方应符合广场绿化规范中的规定,且不含有盐、碱及垃圾等对植物生长有害的物质。
2、用于植物生长和养护的水,应不含有任何有害植物生长的酸、碱、盐等物质。
3、绿化植物除符合 DB440300/T8-1999的规定外,应达到以下质量标准:
⑴乔木
①生长健壮、树冠开展,树枝根系发育正常,根系茁壮,无病虫害。
②树干胸径不得小于2cm、树高不低于1.5m(袋装乔木除外)。
③不得有直径为 2cm以上的未愈合的伤痕和截枝。
⑵灌木
①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。
②所有灌木应是常绿、根蔓、树大、枝干丛生的阔叶灌木,并且有本地区的生长特性
⑶草皮、草籽、花草
草本植物应是耐旱力强,容易生长、蔓面大,根部发达,茎低矮,多年生的特性,花草应有观赏价值。
4、土质
为使草坪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,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较长时间的景观寿命,种植草坪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,粘土类和沙土类必须进行改良。如目前采用的广东黄壤,必须通过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,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。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,以保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,保持液体、气体的上下连贯。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、沥青、石层等隔断层,必须将其铲除,直至上下土壤连接。
5、土层厚度
在缺少表土或厚度不足的表土层上种植植物时,应撒铺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土壤,使土壤厚度达到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厚度,土层厚度应依据GB440300/T8-1999中的规定。
6、土地的平整、耕翻
⑴杂草、杂物的清除:为避免草坪建成后杂草生长而影响草坪纯度和景观效果,植草前必须彻底消灭杂草。可铲除杂草并深挖草根或用“草甘磷”等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消灭杂草,“草甘磷”用量控制在0.2-0.4ml/m3,使用 2周后可开始植草。同时,必须将瓦块、石砾、建筑垃圾及杂物全部清出场地外。
⑵换土:在耕翻过程中,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,则必须换填合格种植土。换土后应压实,使密实度达 80%以上,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。
⑶整平、施基肥及耕翻:在清除了杂草、杂物及压实后的地面应进行铲高填低的平整。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,整成龟背形、斜坡形等,陡度为2.5-3.0%,边缘要低于路面或道牙3-5cm,表面平整,无坑洼。平整后撒施基肥。如用堆沤蘑茹肥、堆沤木屑等,必须加3%的过磷酸钙和 4%的尿素进行堆沤后使用;用量宜控制在 10m 3左右。施肥后应进行 1次约 30cm深的耕翻,使肥与土充分混匀,做到肥土相融,起到既提高土壤养分,又使土壤疏松、通气良好的作用。
7、对于不良地质的处理,施工前应提出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。
二、草皮种植
草坪营造,采用播种方法。
凡结籽量大且种子容易采集的草种如结缕草等均可用播种法。
⑴种子的质量:采用纯度在 97%以上、发芽率在 50%以上的经过处理的种子。
⑵播种量和播种时间:单播应根据草种、种子发芽率确定播种量,一般用量为10-20g/m2;混播则要求 2-3种草按合适比例混播,其总用量为10-20 g/m2。暖季型草种可在春末夏初播种,冷季型草种宜在秋季播种。
⑶播种方法:采用条播、撒播或机械喷播。条播是在整好的场地上开沟,深5-10cm,沟距15cm,用等量的细土或砂与种子拌均撤入沟内。撤播不开沟,撒种人应作回纹或纵横向后退播种,播种后应轻耙土镇压使种子入土0.2-km。机械喷播是用草坪草种籽加上泥炭(或纸浆)、肥料、高分子化合物和水混合浆,贮存在容器中,借助机械力量喷到需育草的地面或斜坡上。
⑷播后管理:播种后根据天气情况每天或隔天喷水,等幼苗长至 3-6cm时可停止喷水,但应经常保持土壤湿润,并要及时清除杂草。
三、施工要求
1、道路两侧边坡和沿线空地等一切道路用地,应按图纸要求规定种植植物,保护环境,美化路容。
2、栽植苗木要规整,直线路段要求树干成一直线,个别树干如有弯曲,要将弯曲部位朝向路线方向,行列树要求树干通直。 一般在弯道外侧栽植乔木,弯道内侧为了不影响行车视距,只宜栽植低矮的灌木及花、草。
3、在平交道口、丁字路口绿化时,必须符合道路停车视距的规定。
4、植树密度及株行距应符合图纸规定。如无规定时,采用速生树种绿化道路时,一般株距6m,行距2m,慢生树种单行栽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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