⑴加强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力度,强化按章办事的意识,养成按规程作业的良好作风,增强责任心,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,保证收发作业的安全实施。
⑵接收油罐车(船)油料时,应认真核对来油证件,并逐车(仓)检查油名、车号等是否与来油证件相符,并逐车检查外观和水杂,检查无误后,经入库化验合格,方可卸入相同的油名、牌号的油罐内。
⑶同一管线的罐组,严禁混装不同品种、牌号的油料。如因设备有限,必须盛装时,应先将管线冲洗干净(可用所装油料冲洗),并在管线的有关连接处用隔板隔开或用堵头堵住。
⑷油车进库加(退)油料时,需经油料保管员进行油料品名、质量检查,未经检查的油车司机不得自行加(退)油料,以免发生混油事故。
⑸各储油容器、抽注油工具应按油名、牌号标志清楚,并尽量做到工具专用,如需挪作它用时,需冲(擦)洗干净后,才可使用,以防混油。
⑹收发桶装油料时,应逐桶检查,逐桶标志。储存保管时,应设立堆垛卡片,并按油名、牌号、批次、来油日期等分别存放。
⑺加强输油设备的检查、维修,启用新管线、新罐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验收。管线、阀门要定期检查保养,防止渗漏引起混油。油料收发时,要执行收发作业规程,并认真检查核对阀门的启闭情况。严禁擅离岗位,作业结束后关闭所有阀门。
⑻加强业务技术培训,坚持“先培训,后上岗”的原则,严禁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操作油库设备收发油料,以防错发(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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